{{ $t('FEZ001') }} 葉昱辰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6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1827號函暨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營造性別友善之校園環境,並提升特殊教育學生對性別 平等、身體自主權、人際互動界限及性別事件防治等議題 之認識,各校應依學生身心發展特性及個別需求,規劃適 切之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及宣導活動,以增進學生性別平等 觀念及自我保護能力。
三、請各校針對特殊教育學生之認知能力、溝通表達及學習需 求,採用易懂、具體、多元及適性之教材教法,將性別平 等教育融入課程教學及相關活動,並加強下列事項:
(一)身體界限及身體自主權觀念。
(二)性別平等及尊重他人觀念。
(三)網路交友及數位性別暴力防治。
四、請各校落實辦理,並適時提供相關資源及專業支持,以提 升特殊教育學生性別平等教育推動成效,降低校園性別事 件發生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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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6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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